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产业)园区发展领导小组获悉,《关于进一步优化工业(产业)园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工作方案》日前出台,这是我市进一步深化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提升园区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3+3+N”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所推出的重要举措。
石狮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产城融合、双轮驱动为发展方向,强化龙头企业引领、明确产业定位、完善产业配套、重塑物理空间,持续提升工业(产业)园区发展水平,着力优化园区管理水平、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持续提升产业平台层次和发展能级,为实现“3+3+N”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载体。
该方案明确了工作分工,市工业(产业)园区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园区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成员由高新区抽调骨干人员组成,承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园区综合协调、统筹管理工作。
市园区办公室下设灵秀、宝盖、蚶江、永宁、祥芝、鸿山、锦尚等7个镇级分园办公室,在市园区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
该方案明确了工作机制,市园区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主园区、各个分园提交议题,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1次联席工作会议,研究推进园区日常管理、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要素保障等工作。
主园区(即高新区园区控规范围内,含光电信息产业园,不含海洋生物科技园、食品园以及蚶江智能制造园、生物医药园等新建园区)相关管理(不含社会事务)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各镇分园区相关管理由各镇负责。
对工业(产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实施(400万元以上)等重大事项由市园区办公室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列入市重点项目实施;对于工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单项投资400万元以下项目(维护项目仅限于产投集团资产范围)由产投集团每年安排园区建设管理资金2000万元列入年度预算,分类分步实施。
园区年度新增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按比例由园区开发建设公司(40%)、园区所在镇(30%)留用,属各镇资产的园区基础设施维护管养工作由所在镇留用部分资金支付。
涉及跨镇园区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工业产值、财政税收由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分配,并提交领导小组确定。
记者了解到,该方案还明确了有关方面的职责任务,明确市园区办公室、镇级分园办公室、园区开发建设公司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各司其职、有效衔接。(记者 尼松义 通讯员 杨海翔)